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国土资源部矿业权(非油气矿产)申请部分要件报送方式的公告》,明确申请国土资源部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所提交资料中,按规定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意见等,自2014年9月1日起,不再要求申请人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7月26日发布的消息,“按规定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意见”主要包括《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新立和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申请新立和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报件清单》中规定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的意见”,以及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事指南中规定的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权属无争议"的证明材料”、“矿业权人履行义务等情况的意见”、“有关履行义务情况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意见等。此前,这些材料由矿业权申请人携带纸质件申请办理矿业权。自2014年9月1日起,这些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内部专网直接传输电子件至部政务大厅。
2014年1月22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全国非油气地勘投入2013年首现下滑。
该消息引述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完成的一项研究报告称,据初步统计,2013年全国非油气地质勘查投入资金463亿元,较2012年减少47亿元,同比(较上年同期)减少9%,在经过10多年快速增长后首次出现下滑。
上述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非油气地质勘查投入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89亿元,同比增长1%;地方财政资金投入122亿元,同比减少5%;社会资金251亿元,同比减少14%。社会资金对矿产勘查投入的大幅减少及地方财政对基础地质调查投入的减少,是造成总体投入下滑的主要因素。矿产勘查投入减少的同时,矿产勘查项目及钻探工作量十多年来也首次下降。2013年全国实施矿产勘查项目13817项次,减少935项次,减幅达6%;完成钻探工作量2109万米,比2012年减少529万米,同比减少20%。 |